明年3月,德阳这个条例正式施行!

政务   2024-12-11 18:30   四川  

日前,新修订的《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4年12月4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如何修订《条例》?

人人都有发言权。在立法调研、立法论证、法规修改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基层,现场调研12个小区,召开由居(村)民委员会成员、业主代表、业委会代表、物业服务人代表、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等参加的座谈会12场,收集修改意见建议662条,采纳336条。

同时,协调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各区(市、县)直接从事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民事、行政审判的法官,调研全市物业管理的纠纷数量、案件类型、争议焦点、判决结果,为法规制度设计找准切入点;协调市律师协会组织细分领域的律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法规内容,了解物业管理法律服务的热点、难题、破解方法,为《条例》的修订调动了不同群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修改了哪些内容?

新修订的《条例》共三十条,对上位法已有的规定不简单重复,而是针对突出问题进行细化和补充。

职责划分更清晰。《条例》回应基层群众明确部门职责的呼声,细化发改、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8个部门职责。

各方权益更平衡。《条例》明确了建设单位的义务,将“不得承诺、诱导物业买受人实施违法建设或者违法装修,不得将属于业主共有的部位、场所和设施交由部分或个别业主排他使用”作为重点规范内容,划定了清晰的红线;考虑到安装充电设施应当平衡不同业主的利益诉求,不能影响其他业主的生活用电,规定“符合电力容量、安装条件和用电安全”作为业主在自有机动车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条件。

德阳特色更鲜明《条例》紧扣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治理重点突出,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下一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全面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快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彰显良法善治新成效,助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德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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