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企业   2024-11-12 10:19   内蒙古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4] 373号文件精神,为了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的扶持效应,更好地促进失业人员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结合实际,现将我县2025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认定标准

(一)受理范围

在化德县县域内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内,在“劳动资源信息系统”中登记失业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灵活就业人员。

县域内城镇定义:依据2023年度全国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国函〔2008〕60号)及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国统字〔2009〕91号)文件规定,化德县县域城镇范围具体是:

1.长顺镇:繁荣社区、太平社区、人民社区、高炉社区、先锋社区、永胜社区、益民社区、惠民社区、长丰社区、繁荣行政村、星光行政村、永胜行政村;

2.朝阳镇:十大股行政村        3.七号镇:七号行政村

以上社区及行政村的常住人员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内。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三)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是指在正规形式就业之外的其他就业形式,主要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地、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的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

二、申报条件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申请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员必须是已在“劳动资源信息系统”中登记失业并经就业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目前处于灵活就业状态;

2.申请人员本年度内须从事灵活就业,即从事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的工作。

3.申请人员须参保,并缴纳2025年度基本养老费。

4.接近退休年龄的人员优先补贴。

5.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文件要求:针对不同对象开展精准培训,组织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因此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申请人员优先申请补贴。

三、办理程序

1.资格初审。工作人员现场对申请人员条件进行初审,初审要严格按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将有关信息录入“劳动就业信息系统”,与系统数据库比对、甄别。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原因。

2.受理登记。符合条件的,领取并填写《化德县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登记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

3.部门协查、社会公示。申报信息核查汇总整理,分别与企业注册登记数据库、企事业参保缴费数据库、高校毕业生数据库比对,甄别个人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困难人员认定信息、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参保信息、毕业登记信息。

4.补贴拨付。对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账户。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员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须提供首页和本人页;

2.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手写卡号和本人联系电话);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2025年度社保缴费凭证。

五、补贴标准、期限

补贴标准:按我县当年社保缴费最低标准执行,不超过最低缴费的2/3;

补贴期限: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三年,申请人员自“劳动资源信息系统”中处于失业状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已登记灵活就业之日算起。

下列情况不在享受范围内:

1.申请人名下注册有工商执照或有投资企业行为;

2.已办理退休人员以及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3.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4.终止灵活就业的;

5.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

6.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7.拒绝配合管理部门核查工作和提供就业服务的;

8.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六、严格管理

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信守个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资金。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除追缴骗取的补贴资金外,同时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申报时限、地点及电话

申报时限: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2月31日止。

申报地点:因劳动资源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外网关毕,各社区及行政村暂停办理业务。需申请人直接到政务大厅就业服务窗口申报。

就业部门咨询电话:0474-7914635


           化德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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