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有关规定,结合湖南大学实际情况,经院党委同意,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将于11月4号召开,快来跟随摩尔学习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怎样召开的吧!
学院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湖南大学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代表本学院学生的权利,并履行应尽的义务,是体现学院学生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基础和保证,是学院代表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学院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各学院学生会组织召开学院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应向学院党委与校学生会(研究生会)请示,并向本学院团委报备,经批准同意后召开,具体的筹备工作和召开工作须在学院团委与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下进行。
各学院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应高举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与落实全国学联会议精神与湖南大学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秉承湖南大学“实事求是,敢为人先”的校训,坚持“务实、高效、创新、奉献”的工作作风;引领同学们不负时代重托,不负青春韶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走好人生道路。
(1)听取并审议《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第十二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第十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部门负责人。
会议请示
按照《湖南大学学院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文件要求,在学院团委指导下,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委和校研究生会报送有关正式召开学代会的请示。
主席团召集学院研代会
根据学院党委的初步意见,研究生会主席团组织成立大会筹备工作组,并审议通过以下文件:
(1)学院研代会代表产生办法、主席团产生办法
(2)提案工作方案
(3)需要确定的其他文件
会议动员与宣传
学院研究生会在研代会前向各年级通知部署筹备学院研代会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应包括:
(1)会议时间等基本信息
(2)学院研代会代表推选要求
(3)主席团、部门负责人候选人推选要求
(4)提案调研工作要求等
筹备工作组面向全院进行学院研代会筹备工作宣传,及时完成相关前期工作。
代表推选
结合实际情况,发布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情况及推选办法。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院研究生会会员人数的 10%,代表中非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不低于60%,女性代表不少于25%,少数民族和港澳台学生代表占比应有所体现。大会筹备工作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后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3天以上)。
候选人推选
结合各院实际情况,发布新一届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候选人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考察,由学院党委确定后公示(公示期3天以上),无异议后提交大会审议通过。
会议议程
研代会应分为预备会议、正式会议、选举会议、闭幕会议。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学院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细则》。
会后报告
会后向学院党委和校研究生会报告选举结果,并形成大会总结材料或文件汇编报学院团委和校研究生会存档。
来源 | 湖南大学研究生会
编辑 | 吴文洁
审核 | 贺杏 蒋晓洁
更多资讯请关注HNU化工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