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电动车转弯未让直行,被撞还要负主责

时事   2024-11-27 11:47   甘肃  
来源:陇南公安交警
原标题:陇南:电动车转弯未让直行 被撞还要负主责(附视频)


考过驾驶证的朋友们都知道

“转弯让直行”
是车辆通行的基本原则

而在现实生活中

随意转弯的现象并不少见

并且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再急”生命安全永远第一
“让”出平安  “抢”出祸端

近日,在陇南市徽县,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原因:转弯未让直行!

案例回顾




2024年7月23日12时5分,甘肃徽县,有雨。白某某骑乘电动二轮摩托车行至微谈路左转弯时,与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的穆某某驾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白某某及乘坐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白某某骑乘电动二轮摩托车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违法行为是导致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穆某某驾驶机动车对前方车辆动态观察注意不够、未确保安全通行是导致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当事人王某某承担本起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李某某承担本起事故次要责任。


“我觉得能转过去”
“我认为撞不到”
我以为……
太多人因侥幸心理,导致悲剧发生


 请查收这份路口避让指南



1、“转弯让直行”




所谓转弯让直行,就是说道路行驶的过程中,原则上向左(右)转弯的车辆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
因为直行车速度较快,车流较大,转弯车速度慢车流相对较小,转弯让直行能够减少路途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2、“右转让左转”


所谓的右转和左转是相对于对向行驶的车辆来说的。一辆车向右转,另一辆车向左转,然后驶入同一个路口。在这种情况下,右转的车要让左转的车先行。




3、“让右原则”




让右原则有一个前提,就是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就要执行让右原则。


路口转弯

注意“直行优先”

仔细观察、瞭望道路状况

确认安全后,才能转弯

望广大驾驶人们

遵守交通规则

有秩序有规矩的安全才有保障



来源: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


监制:王雯姬  责任编辑 :符欣瑶

编辑: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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