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达州多地发布通告

民生   2024-11-04 21:27   四川  

为严厉打击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

食品领域违法犯罪

有效保障民众食品安全和生命安全

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近日

通川区、万源市、大竹县

多部门联合开展

严打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

现向社会各界

征集涉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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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

发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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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落实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确定的15件具体实事,全面排查整治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征集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1.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入境冻品肉的违法犯罪线索。

2.使用鸡肉、鸭肉、猪肉、马肉等冒充牛羊驴肉等肉类或通过涂抹香膏、血液、牛羊油等方式制售假劣肉类制品,以调理肉、合成肉冒充原切肉的犯罪线索。

3.使用工业用甲醛、火碱、亚硫酸钠、吊白块、双氧水等禁用物质加工牛羊头、蹄、筋、肚,鸡鸭爪等肉制品犯罪线索。

4.未经许可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硼砂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线索。

5.未按规定索取查验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线索。

6.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抗生素、激素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化合物、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犯罪线索。

7.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法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肉类产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8.其他涉及假劣肉制品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举报内容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证据材料等。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三、线索举报保护措施

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假劣肉制品问题线索举报电话:

13778308090(唐警官);

0818-2244499。


涉公安民辅警监督举报电话:

0818-2120484。


万源市公安局发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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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万源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1.制售病死、死因不明、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

2.使用鸡肉、猪肉、鸭肉、马肉等冒充劣牛、羊、驴肉或以涂抹香膏、血液等方式加工假劣牛羊肉的肉制品。

3.饲养、屠宰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化合物以及注水肉制品。

4.以调理肉冒充牛、羊等原切肉,滥用甲醛等物质加工牛肚、血旺等肉制品。

5.熟肉制品、水产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6.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虚假宣传。

7.走私冷冻肉类产品、更换包装、非法销售。

8.生产肉类产品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品。

9.其他关于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举报内容尽可能详细、客观、准确。举报人对检举、揭发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电话举报:

万源市公安局:110或0818-8605110;

万源市市场监管局: 0818-8622225;

万源市农业农村局:0818-8622564。


信件举报:

收件人:17883992025(查警官);

邮编:636350;

地址:万源市古东关街道驼山北路112号林业局院内万源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大竹县公安局

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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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有效保障民众食品安全和生命安全,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大竹县公安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开展严打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涉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征集有关事项如下:

一、重点领域

1、制售病死、死因不明、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

2、使用鸡肉、猪肉、鸭肉、马肉等冒充牛、羊、驴肉或以涂抹香膏、血液等方式加工假劣牛羊肉的肉制品;

3、饲养、屠宰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化合物以及注水肉制品;

4、以调理肉冒充牛、羊等原切肉,滥用甲醛等物质加工牛肚、血旺等肉制品;

5、熟肉制品、水产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6、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虚假宣传;

7、走私冷冻肉类产品、更换包装、非法销售;

8、生产肉类产品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品;

9、其他关于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

二、重点场所

1、禽畜、渔类养殖场、屠宰场 (厂);

2、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

3、私屠滥宰或收购病死畜禽“黑窝点”;

4、生产加工预制调理肉制品和熟肉干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

5、肉类产品、水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超市、自(直)营门店等;

6、夜市经济活跃、人流量较大的小吃街,经营肉制品的火锅、烧烤、大排档等及外卖销售店铺;

7、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冻库、“校园餐”生产、供给企业等。

三、举报注意事项说明

1、鼓励生产经营者、企业内部人员、 相关行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并揭露行业“潜规则”,举报人对举报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过分夸大或虚构事实,检举提供的线索要客观、真实、详细。

2、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线索的,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密,公安机关将严厉惩处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 依法保障举报人权利;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线索举报方式:


大竹县公安局:110;

邮箱:466322858@qq.com;

大竹县农业农村局:0818-6212316、0818-6109258;

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18-12315。

来源:通川公安、万源市公安局、平安大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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