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举办“国家宪法日”主题宣讲活动

健康   2024-12-05 17:47   山西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在全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山西省红十字会条例》的高潮,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12月4日,省红十字会结合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举办第七期“红十字大讲堂”,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太原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刚专题讲解《山西省红十字会条例》。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侯永霞主持会议并讲话。

张刚从宪法的基本知识、《山西省红十字会条例》的修订背景、修订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修订过程和修订的主要内容等七个方面,进行了系统阐释和解读。宣讲条理清晰、案例鲜活、内容丰富,既有思想高度、理论深度,又有实践温度,对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准确深入推动条例实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侯永霞指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被称为“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山西省红十字会条例》作为人道领域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其宗旨便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贯彻落实好《山西省红十字会条例》,就是在贯彻落实宪法中对人权的基本保障。

侯永霞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宪法宣传周”系列工作。要加强学习宣传,营造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精神、中国红十字会十二大精神和省红十字会“七大”精神,做好重点宣传;结合业务工作,在“世界红十字日”“世界献血者日”“世界急救日”等关键节点,做好持续性宣传。要坚持依法治会,全面推进法治红会建设。深入学习掌握条例的重要事项和变化内容,积极争取相关部门配合,及时清理相冲突的规章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高依法治会能力和水平。

此次专题宣讲面向省红十字会机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全省11个市、117个县红十字会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开展。

山西省红十字会
山西省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分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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