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职场   2024-10-31 22:13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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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晋城市《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吸引人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晋市组通字〔2018〕25号)和《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暂行)》(晋市组通字〔2018〕4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为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才名额及办法
1.引进博士研究生不限名额、不限毕业高校和专业,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结合所学专业,直接聘用到区直空编事业单位。
2.引进国内外部分高校(见附件2)毕业硕士研究生22名,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3.引进急需紧缺人才6名,不限毕业高校,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具体岗位与要求详见《晋城市城区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见附件1)。
三、报名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且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专业参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本科参照“阳光高考”专业库、研究生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岗位要求技能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将相关情况在网上报名相关项目中详细注明;
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详见附件1的“其他要求”);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报名;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晋城市城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引才要求的人员不得报名;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不得报名;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四、引进程序
(一)公告发布
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ccq.gov.cn/)进行信息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31日9:00至2024年11月6日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登录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ccq.gov.cn/)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像素130px*160px,JP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核、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专业要按照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同意。
3.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后,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11月6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11月6日18:00至2024年11月8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引才岗位中如出现无人报名或全部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情况,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11月8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减免考务费用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在2024年11月8日18:00前到晋城市城区区委组织部219办公室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申请减免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现场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务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6.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ccq.gov.cn/)。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引才各环节使用。
(三)考核及资格复审
1.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阶段。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一)若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小于等于1︰10比例,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现场评分。
(1)岗位代码“1—2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求职动机、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岗位代码“23—27”采取专业技能测评面试方式,重点测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项目。高中教师以城区高中现行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足球教练员以城区小学现行高段教材为准,按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3)岗位代码“28”采取“现场展示+戏曲通识问答”面试方式,重点测评“唱、念、做、打”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0分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只有1人报名,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总成绩=面试成绩。
(二)若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大于1︰10比例,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环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如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2.资格复审
考核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ccq.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的存档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需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7)资格证书、表彰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考生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才全过程。在本次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已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未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所居住村(社区)的思想政治表现等。
考察环节如出现名额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拟引进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后,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及管理
拟引进人员须与引进单位签订协议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在晋城市城区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城区。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已就业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试用期内发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不适宜聘用情况的,予以解聘。
五、咨询与监督
本次公开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56-2112380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引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中共晋城市城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中共晋城市城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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