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被直播”,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在泡温泉、理发、健身、吃火锅等这些消费场景中,商家或其他顾客未经消费者许可,将其肖像暴露在直播中,如理发店将顾客理发过程、火锅店将顾客用餐画面等进行直播,均构成对消费者肖像权的侵犯。商家未经消费者同意,将含有消费者肖像的直播用于商业引流、宣传等目的,以获取经济利益,更是对消费者肖像权的严重侵犯。例如,商家通过直播消费者在店内的消费场景,吸引更多人关注和到店消费,而消费者却未因此获得任何报酬或利益。
案例:吃个饭被人拍进短视频,她起诉平台
△社交平台网友留言控诉“被上镜”的遭遇(记者截图)
应倡导自媒体从业人员
维护用户、路人的人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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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丨胡 娜
校 审丨王薇淇
编 委丨金 树
来 源丨央视网、央视新闻、中国之声
投稿邮箱丨qccynm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