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征期申报忙,有一个小伙伴反馈,她是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出现如下比对不通过界面,这是怎么回事呢?
①《附列资料》第6列“本期扣除额”大于系统设定参数。
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6列“本期扣除额”/第5列“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比例大于系统设定参数。
③主表第22栏“本期应补退税额”小于系统设定参数。
从以上三个参数看,这个省这个申报比对规则的意思是,分包款差额计税时,分包款的金额不能过大,占收入的比例不能过高,本期应补税额不能过低。这三个参数中间,最关键的是第二个。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本期收款100万元,本期支付分包款99万元并取得发票,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其应纳税额应为(100-99)÷1.01×1%。
在该省新电局纳税申报时,由于分包款占收入比例高达99%,大概率会出现预警,比对不通过。
处理方案一:业务真实,强制提交。比如,本期支付的99万元分包款中,有40万元是对应于上一季度的收入,上季度申报时没有取得发票没有差额扣除。当然,你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查。
处理方案二:既然分包款金额高了不让扣,附列资料第三栏和第6栏就往低了调,调到比对通过为止。注意:第2栏不要调,这样未扣除的分包款还可以在第4栏储存,以后再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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