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别侥幸!肇事逃逸 法网难逃

政务   2024-12-19 17:46   青海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并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逃逸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肇事逃逸者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下面曝光一起
 交通事故逃逸案例
请各位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

引以为戒

简要案情:  


2024年11月15日02时48分许,驾驶人杨某某驾驶青A***号小型轿车沿同德县金安小区路段由北向南行驶(同德县东西大街方向),当行驶至金安小区门前路段处时路边静停的青A***所有人:旦某某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驶离现场,造成两车辆局部受损的交通事故。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取证,调取监控。经民警调查肇事者名为某某,在小区走访调查发现嫌疑车辆,民警电话联系到肇事司机,随后肇事司机下楼承认交通事故发生时是车主本人开的,经询问某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现场视频:


法律规定:

驾驶人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给予协助。”之规定。


处罚依据:


同德县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驾驶人杨某某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交通事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驾驶人杨某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当事人某某此事故中无责任。

交警温馨提示:


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且尚不构成犯罪,将会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记6分,并可以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如果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构成犯罪,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广大司机朋友们,切勿以身试法,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并报警保护现场,千万不能选择逃避,肇事逃逸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nd




报警电话:0974
             8592793
来源:同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图文编辑:王国斌     审核:华青

同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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