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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铃……铃……
“有个财产保全请你们协助执行。”
“……”
“……”
“没问题,放心吧!”
一桩事涉两地的财产保全行动
就因这通电话最终圆满执行
今年10月,郑州自贸法院受理一起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原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告名下保管在天津港保税区的19台大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郑州自贸法院执行局遂通过执行协作系统申请滨海新区法院(天津自贸区法院)执行局异地协助执行。
滨海新区法院(天津自贸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与郑州自贸法院承办法官沟通确定协助需求后,安排人员配合郑州自贸法院实施保全行动。郑州自贸法院执行干警锁定车辆位置后,两家法院人员当即按照预案赶赴执行现场。
在现场,执行法官在向被告释明相关权利义务后,考虑被告的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车辆扣押贬值亦会影响原告权利的实现,最终决定对涉及车辆采取“活封”措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两家法院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执行任务圆满完成。
近年来,滨海新区法院(天津自贸区法院)持续加大司法协作力度,不断扩大执行联动“朋友圈”。近日,滨海新区法院(天津自贸区法院)协助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自贸法院)办理一起批量大型车辆异地保全事项,取得良好效果。
今后,他们将继续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深化自贸区发展为纽带,全力破解异地执行难题,共同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
记者 宋尤然
通讯员 徐鹤文
编辑 朱燕
审核 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