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精准地诊断疾病到辅助高难度手术,从帮助汽车无人驾驶到进行复杂的金融分析,从一键生成栩栩如生的图像场景到创造能与人们自然交流的虚拟偶像……“AI+”正广泛且深刻影响着千行百业和社会生活。
和很多新技术一样,AI技术发展也有一体两面。近年来,用“换脸”“换声”假扮熟人的AI恶搞乃至诈骗、传播淫秽内容的AI色情骗局、批量化生成的AI造谣等新型违法犯罪花样翻新、层出不穷。
目前,我国已颁布实施《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但面对高速发展的AI技术及其日益广泛的应用场景,相关法律法规仍需进一步深化、细化,立法、执法、司法等相关各方仍待进一步形成合力。
规制AI技术应用的法治规范应不断与时俱进。立法要不断强化前瞻性,通过健全法治引领技术向上向善,鼓励技术创新和推动社会发展的同时,更要守牢社会安全稳定的底线,做到AI技术发展到哪里,法律法规空白就填补到哪里。
在执法司法环节,要深入研究AI违法犯罪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从源头施策、打防并举,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惩治力度,树起禁止AI违法犯罪的鲜明导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形成综合治理格局,最大限度降低AI违法犯罪对经济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普法宣传教育要跟上AI违法犯罪活动的演变节奏。应紧跟AI技术发展趋势和违法犯罪动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风”,为公众提供多渠道、多方式的教育提示,不断强化广大群众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打击AI违法犯罪还应“师夷长技以制夷”。相关方面要在法律框架下,更好地用AI技术反制、应对AI违法犯罪,不断提升监测、识别能力,用“魔法”打败“魔法”。
新技术发展不能成为脱缰的野马,需用法律“缰绳”牢牢为AI技术发展把好方向,让其更好地造福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华社记者:兰天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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