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哥拉最低工资标准生效实施
7月17日,安哥拉共和国总统洛伦索签署7月17日第152/24号总统令,宣布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为7万宽扎每月,自刊登之日起60天后生效也就是9月16日生效。
安哥拉国家最低工资标准
第152/24号总统令
7月17日
考虑有必要制定国家最低工资,目的是更新工人提供的服务换取的报酬;
同时考虑到根据当前的经济和社会状况保障人的尊严的必要性;
重要的是确保提高经济主体和机构的生产力、就业和正规化水平;
依据12月27日第12/23号劳动法第241条第1款之规定:
共和国总统根据《安哥拉共和国宪法》第120条m)款和第125条第4款之规定颁布以下法令:
第一条
全国最低工资标准
1、70,000.00宽扎(七万宽扎),工人在一个月内完成的工作或提供的服务必须支付的最低工资金额。
2、自本法规生效之日起12个月后,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定为100,000.00宽扎(十万宽扎)。
3、微型企业和初创企业的最低工资金标准为50,000.00宽扎(五万宽扎)。
第二条
按行业、经营部门或经济分组划分的最低工资标准
1、尽管有前条规定,通过集体劳动协议,代表工人和雇主的实体可以设定高于前条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前款规定的集体劳动协议副本必须依法向负责劳工事务的部门登记存档。
第三条
降低国家最低工资的可能性
1、没有财务能力支持本法规第一条所述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的公司可以请求负责劳工事务的部委授权暂时实行低于第一条要求的工资标准。
2、为获准执行前款之规定,公司必须证明其暂时丧失财务能力,并提交以下文件:
a) 公司商业证明;
b) 未来12个月的工资预测单据;
c) 劳动所得税、工业税和社保电子表格。
3、授权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自本法规生效之日起计算。
4、负责劳工事务的部委必须制定透明且有效的方法,以快速评估本条第1款规定之请求。
第四条
废止
2月17日第54/22号总统令以及所有与本法规条款相抵触的法律法规均被废止。
第五条
解释与遗漏
本总统令的解释和实施中产生的疑问和遗漏由共和国总统解决。
第六条
执行
本总统令自公布60天后生效。
部长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在罗安达审议。
公布于
罗安达,2024 年7月12日。
共和国总统若昂·曼努埃尔·贡萨尔维斯·洛伦索。
(24-0264-B-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