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良了!北京白领遗失百万钻戒,同事归还索赏被拒,法院裁决大快人心!

2024-10-02 06:00   安徽  

在北京这座繁华都市,一位名叫陈婷的白领女士因一次疏忽,将价值百万的定制钻戒遗失在公司,而后的一系列事件,不仅考验了人性,更触及了法律的底线。

同事张某拾得后归还,却因索要悬赏金被拒,最终对簿公堂,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陈婷,北京一家知名金融公司的部门经理,以其优雅的气质和精致的装扮闻名于公司。

不久前,她刚购入一枚价值百万的定制钻戒,准备在即将到来的公司年会上佩戴。然而,在一次匆忙的会议后,她不慎将钻戒遗落在了公司会议室。

起初,陈婷并未察觉,直到晚上准备试戴时才发现钻戒不见了。

心急如焚的她立即返回公司寻找,并询问了当天参加会议的所有同事,但一无所获。

情急之下,她在公司内部微信群发布了一条悬赏启事:“本人不慎遗失一枚价值百万的钻戒,如有同事发现并归还,将支付10万元作为酬谢。”

消息一出,公司内议论纷纷。几天后,同事张某找到陈婷,声称自己在会议室的角落里发现了钻戒。

陈婷见状,心中的大石终于落地,连声道谢。然而,当张某提出要求兑现10万元悬赏时,陈婷的态度却急转直下。

“这钻戒本就是我的,怎么能给你这么多钱?”陈婷认为张某此举有乘人之危之嫌,只愿意支付少量的感谢费。

张某听后,觉得自己的诚信和劳动未得到应有的尊重,两人因此争执不下。

张某觉得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一怒之下将陈婷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按照悬赏启事支付10万元酬金。这一事件迅速在公司内外引起了轩然大波。

02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在此案中,陈婷通过公司内部微信群发布的悬赏启事,具有法律效力,张某作为完成特定行为(找回钻戒)的人,有权请求陈婷支付承诺的报酬。

同时,《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也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张某在拾得钻戒后,主动归还给陈婷,已经履行了拾得人的法定义务。

综合以上法律条款,法院认为陈婷应当信守承诺,支付张某10万元悬赏金。

但考虑到张某在得知钻戒归属后,有短暂的犹豫是否立即归还,法院在判决时也对其进行了轻微的道德评价,但不影响其获得悬赏金的权利。

03 谷律师点评

“诚信是金,但法律更是公平的秤。”

本案再次提醒我们,诚信与法律是构建社会信任的基石。陈婷女士的悬赏启事一旦发出,便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违背承诺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同时,张某的维权之举也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时刻铭记,诚信为本,法律为纲,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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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话今世
聊聊咱老百姓身边的法律小故事,多懂点法,总是不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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