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州政府副州长、县委书记宋晓军督导调研“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要求,毫不松懈地抓好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加大力度推进“校园餐”专项整治,确保学生吃上“放心餐”。
在泸定县第一中学校园食堂调研
宋晓军先后到泸定县第一中学、泸定中学和泸定桥小学新城校区实地察看,了解校园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详细询问学校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及膳食经费的使用和监管情况,并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在泸定中学食堂与就餐学生交流了解情况
宋晓军强调,要严格政策执行。加强校园膳食经费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使用膳食经费。收取伙食费使用要公开透明,明确使用范围和使用标准,严禁存入个人账户。坚决杜绝克扣、截留、贪污学生餐费等行为,切实打造“阳光食堂”,确保“校园餐”成为放心餐、安心餐、良心餐。要规范权力运行。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交易量大、涉及资金多,极易滋生腐败。要加强学校食堂供应商招投标管理,教育部门集中采购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规范采购;学校自主采购要持续完善准入准营规则、考核评价和退出管理机制。各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后勤管理部门等要履行监管职责,拧紧与供应商交往的“廉洁阀门”,切实维护师生利益。要强化管理监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严把从业人员管理关、食材采购验收关、食品加工制作关、食品留样登记关、餐具清洗消毒关、食堂明厨亮灶关,把监督管理抓在细处、落在实处、管在严处,确保各项制度完善执行到位、监督制约到位。要落实各方责任。“校园餐”专项整治涉及多个部门,学校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监督责任,各方要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以建设“清廉校园”为契机,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放在心上,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听取泸定桥小学新城校区相关工作汇报
县政府副县长且军,县委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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