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市民水产品消费安全,前段时间,市执法局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养殖场内淡水鱼的兽药残留情况进行抽样检测。根据目前出炉的检测报告显示,5个批次的水产品中地西泮残留量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量》的严格规定,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
针对上述检测结果,市执法局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对抽检不合格的相关养殖场进行立案调查,并要求这些养殖场立即停止垂钓活动,不得销售留塘产品,直至再次检测合格为止。经过进一步调查,这些抽检的养殖场均为收费垂钓场,里面的鱼大部分从外面购入后投放塘内供游客垂钓。
据了解,“地西泮”亦称“安定”,在临床治疗中应用广泛,并被归类为第二类精神药品,因此受到严格的管控。目前,已明确规定地西泮不得用于水产养殖领域。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地西泮等畜禽用兽药在我国均未经审查批准用于水产动物,故在水产养殖过程中严禁使用。
针对水产品中的药品残留物问题,执法部门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水产养殖违规行为。当前,市执法局正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震慑作用,确保水产品养殖户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共同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在此,执法部门提醒广大水产品养殖户,必须时刻关注产品质量,确保水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为市民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同时,也呼吁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水产品时,注意选择正规渠道,确保自己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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