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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速新闻
编辑 | 张新月 审核 | 张希刚
为及时补充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吃苦精神;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5年2月14日至2007年2月14日期间出生);
3.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4.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未满3年的;
(6)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9890167)。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公示和工资待遇
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镇党委研究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1年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一年一聘。首次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公示、聘用阶段,因各种原因(如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27-80797010(魏营镇组织办)。
监督电话:0527-80797006(魏营镇纪委)。
六、本简章由泗洪县魏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泗洪县魏营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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