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开通“退款不退货服务”的商家,快手电商平台将在12月2日终止向商家提供该服务,商家可在12月2日前主动解约,届时到期未解约商家平台会自动终止合约。对于存量订单,系统仍会按原有配置内容执行。
据悉,原有的快手小店“退款不退货服务”规则于2021年11月23日首次发布。在此之前,抖音电商、淘宝、京东等主流购物平台均已实施了“仅退款”规定,以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退款不退货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如果不满意商品的质量、款式或尺码等问题,可以选择不将商品退回给商家,而是直接要求商家退还购物款项。
商家苦“仅退款”久矣
汤女士在某电商平台一店铺买了一个包,几天后,就在平台申请了“仅退款”,退款申请单的发货状态为“未收到货”。然而,商家发现,汤女士其实已经签收了商品,沟通后,汤女士又表示产品有质量问题。电商平台主动介入后,同意了汤女士“仅退款”的申请。退款后,商家再次联系汤女士要求退货或退款无果,便将汤女士起诉到了法院。
那么,法院会支持商家的诉讼请求吗?平台又将如何应对“仅退款”机制下的“薅羊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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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网、人民日报等综合整理
美编 | 陆 溪 责编 | 金 玉 监制 | 王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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