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政策调整及相关问题解答来了!

民生   2024-11-01 09:49   内蒙古  

10月31日,记者从阿拉善盟医保局获悉,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医保发〔2024〕21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从11月1日起,对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政策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如下——
一、备案人员分类及所需材料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包括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严格按照《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 版)》规范备案材料,对于线下备案做到即时办结,对于线上备案医保经办机构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一)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所需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长期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居住证或个人承诺书。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或异地工作劳动合同或个人承诺书。


(二)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所需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备案有效期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由参保人自行设定,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取消。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可随时取消。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备案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三、容缺受理要求

通过承诺书办理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需严格按照承诺书要求补齐备案材料,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齐备案材料的,视同为“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四、调整跨省免备案政策

全区统一实施快速备案,前期试点推行的呼伦贝尔赴黑龙江、阿拉善盟赴宁夏跨省就医免备案政策统一调整为快速备案,严格落实“先备案、后结算”。


五、执行时间

以上备案政策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为过渡期,2024年11月1 日前已通过承诺书办理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过渡期内执行“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待遇政策,过渡期满后未能补齐备案材料的原备案失效,参保人需按照新政策重新办理备案。


六、补充材料渠道

参保群众线上可通过内蒙古医保APP、内蒙古医保小程序等补充材料,线下可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递交补充材料。

请广大参保人员根据政策要求,及时办理或更新备案信息,以确保您的异地就医权益不受影响。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可拨打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热线。


咨询电话:

盟本级:0483—8341334

阿拉善左旗:0483—8356124

阿拉善右旗:0483—6022626

0483—6023787

额济纳旗:0483—6523545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0483—8642012

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办公室:0483—8118066



针对异地就医备案政策调整

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份
政策问答
来看看吧
↓↓


Q

问题一:什么是快速备案?

A

快速备案包括线上快速备案(参保人线上申请备案,并按照规定提供申请材料,医保经办机构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线下快速备案(参保人持备案申请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备案,即时办理,即时生效)。


Q

问题二:备案材料是如何规定的?

A

1.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居住证或个人承诺书。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或异地工作劳动合同或个人承诺书。


A

2.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4)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无需材料,视同已备案。

(5)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通过个人承诺书办理备案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后续应按规定补齐备案材料,否则按照“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对待。


Q

问题三:调整后,还可以通过承诺书办理备案吗?

A

保留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以承诺书办理备案的方式,参保人确实属于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申请备案时暂时无法提供可证明其异地长期居住的备案申请材料,可通过签订承诺书办理备案,但须在1个月内补齐备案材料(1个月内异地就医发生费用的,须在费用结算前补齐备案材料)。如果不能按规定补齐备案材料,则视同“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Q

问题四:承诺书备案,须在1个月内补齐备案材料,1个月怎么算?

A

自备案审核通过之日起,1个月内补齐备案材料。1个月后将无法再补,同时备案视同为“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1个月内补齐材料,但是结算费用时尚未补齐材料,已结算的费用执行“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政策,补齐材料之后再结算的按照“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执行。


Q

问题五:通过承诺书办理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如何补齐备案材料?

A

补齐备案材料既可通过线下办理,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上传,补齐备案材料须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

11月1日前办理的历史备案、通过线下办理的备案,也支持线上补传备案材料。


Q

问题六:新备案政策何时开始执行?

A

全区统一在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


Q

问题七:跨省免备案政策如何调整?

A

全区统一实施快速备案,前期试点推行的呼伦贝尔赴黑龙江、阿拉善盟赴宁夏跨省就医免备案政策统一调整为快速备案,严格落实“先备案、后结算”。


Q

问题八:备案审核谁负责?多久后可以通过审核?

A

新申请备案、补齐备案申请材料,均由参保人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审核异地就医备案申请。线上备案应在参保人提交备案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线下备案应即时办结,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


Q

问题九: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

A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由参保人自行设定,6个月内不得取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可随时取消。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备案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Q

问题十:取消备案是否需要医保经办机构审核?

A

线上取消备案无需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立即生效。



Q

问题十一:2024年11月1日前已经办理备案的,备案还有效吗?

A

2024年11月1日前已经办理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为过渡期,应在过渡期按照新要求补齐备案材料,未能在过渡期补齐备案材料的,原备案失效,参保人需按照新政策重新办理备案。过渡期内,无论是否补齐备案材料,均执行本文件规定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结算政策。

2024年11月1日前已办理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继续有效,直至到期。


Q

问题十二:跨省门诊需要备案吗?

A

跨省门诊不强制校验备案信息,即不备案不影响门诊就医直接结算。


来源:阿拉善医保
编辑郝佳婧
初审:马   骞

复审:王   华

终审:张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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