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发布《致经营者的一封信》,涉及景区门票、停车场收费等

政务   2024-11-23 09:31   黑龙江  


为规范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期间市场价格行为,近日,哈市市场监管局制发《涉亚冬价格行为法规政策宣传手册》。手册中,该局向全市经营者发出《致经营者的一封信》,倡议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为亚冬会贡献力量。


“一封信”中对各经营单位倡议内容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合理定价、公平竞争,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费纠纷和涉价舆情,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2.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谎称是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3.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经营者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自行增加标示与价格有关的质地、服务标准、结算方法等其他信息。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经营者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

4.依法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或服务定价时,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5.不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防止出现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6.宾馆酒店及其客房销售企业,完整公示优惠折扣等价格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随意涨价、串通涨价。比赛场馆周边经营服务单位,依法明码标价、价格公示。

7.大型商超、农贸批发市场的粮油肉蛋奶果蔬经营者、居民节日消费特色商品经营者,努力保持价格水平稳定,不囤积居奇、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恶意哄抬价格。

8.哈尔滨市域内开展经营活动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和引导,加强对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力度,切实减少价格欺诈违法行为的发生。

9.景区景点经营单位,依法公示并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门票价格,督促景区景点内商贸、餐饮、娱乐等延伸服务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对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严格按照政府定价相关规定收费。

10.公共停车场经营单位,严格按照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收费。

(1)实行政府定价停车场:停车设施经营者、管理者在经营场所入口、出口处和收费窗口的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板,标明营业执照、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经营者名称、经发改部门认定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停放30分钟内免费和投诉举报电话等要素。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2)实行市场调节价停车场: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并保持相对稳定。在经营场所入口、出口处和收费窗口的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板,标明营业执照、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经营者名称、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自行制定免费停放时间和投诉举报电话等要素。按公示的计费标准收费,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哈市市场监管局提示各相关经营单位要加强价格自律,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依法从重处罚,予以曝光,并将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稿件来源:哈尔滨日报

审核:牛显达 何方
编辑:林贝倍
校对:仇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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