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大方县东关乡罗寨社区街上、七家田村、毕节市金海湖新区响水乡凉水村、沙湾村商业用房、仓库及多功能综合楼拍卖公告

政务   2024-11-06 13:18   贵州  


标的介绍

标的1:响水供销社沙湾村多功能综合楼,起拍价:18.86万元

标的位于毕节市金海湖新区响水乡沙湾村田坝组,建筑面积:167.20㎡,土地面积:359.42㎡。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权利性质:国有土地/划拨/自建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标的为混合结构,共一层,屋后有菜地,屋前院子。所在村寨常住人口较多,较为热闹。标的现为空置状态,拍卖成交后可立即移交。

标的过户时所有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由买家自行承担。

标的位置

标的平面图

标的外观

标的背面

标的2:响水供销社凉水村商业用房及仓库,起拍价:27.28万元

标的位于毕节市金海湖新区响水乡凉水村联盟组,建筑面积:290.76㎡,土地面积:376.40㎡。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权利性质:国有土地/划拨/自建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标的为混合结构,共一层,部分简单装修,屋后有院子,屋前为凉水村篮球场,正对面为凉水村村委会及村卫生室。

标的左侧第一间房子左墙体发生过垮塌,现已用红砖补齐,现有明显裂缝、屋顶线条不齐。

标的其中1间现为出租状态,租期至2024年12月31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承租人按照原租金等租赁条件继续履行租约至租期到期为止,租约到期后买受人与承租人协商是否继续租赁,若原租约有优先承租权的,承租人继续享有优先承租权。

标的过户时所有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由买家自行承担。

标的位置

标的平面图

标的外观

标的背面

标的3:响水供销社七家田分销店,起拍价:26.46万元

标的位于大方县东关乡七家田村谢寨组,地理位置较好,为将军山之役纪念碑景区范围内。周围有将军山农发行希望小学、将军山党群服务中心。距离大方高铁站约1公里,杭瑞高速入口约2公里。

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权性质:划拨,地类(用途):城镇住宅混合用地。土地面积:252.45㎡,建筑面积:232.35㎡。

标的为混合结构,共一层,临路边,户型方正,屋前有小院子。最右侧房间墙体有潮湿渗水现象。

标的其中3间现为出租状态,租期至2024年12月31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承租人按照原租金等租赁条件继续履行租约至租期到期为止,租约到期后买受人与承租人协商是否继续租赁,若原租约有优先承租权的,承租人继续享有优先承租权。

标的过户时所有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由买家自行承担。

标的位置

标的平面图

标的外观

标的4:大方县东关乡白泥分销店,起拍价:26.70万元

标的位于大方县东关乡半冲村新龙三组,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248.05㎡,土地面积:313.15㎡。该证为原房屋老证,翻修后未更换新证件。

标的共一层,临路边,户型方正,屋后有小院子(宽约3.3米)。房屋简单装修,临街面约15米,共有七个门头。

标的其中2间现为出租状态,租期至2024年12月31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承租人按照原租金等租赁条件继续履行租约至租期到期为止,租约到期后买受人与承租人协商是否继续租赁,若原租约有优先承租权的,承租人继续享有优先承租权。

标的过户时所有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由买家自行承担。

标的位置

标的平面图

标的外观

标的后院

标的5:大方县东关乡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一楼1号商铺,起拍价价:68.43万元。

标的位于大方县东关乡罗寨社区坝子组,为东关乡主街上,建筑面积:141.5525㎡。该地块已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共用),土地使用权面积:580.36㎡。产权来源:国有土地划拨。

标的标的为框架结构,共有2个门头,房屋临街面约7.5米,层高约4米,目前空置,拍卖成交后可立即移交。

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现为整栋楼一个证,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为老证,标的翻修后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拍卖成交后需买受人自行与其他业主协调交纳土地出让金,办理产权分割手续。标的过户时所有税费由买家自行承担。

标的位置

标的平面图

标的外观

标的室内

标的6:东关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一楼2号商铺,起拍价:25.14万元。

标的位于大方县东关乡罗寨社区坝子组,为东关乡主街上,建筑面积:52.0075㎡,该地块已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共用),土地使用权面积:580.36㎡。产权来源:国有土地划拨。

标的标的为框架结构,房屋临街面约3.75米,层高约4米,目前空置,内有上下水,卫生间,拍卖成交后可立即移交。

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现为整栋楼一个证,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为老证,标的翻修后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拍卖成交后需买受人自行与其他业主协调交纳土地出让金,办理产权分割手续。标的过户时所有税费由买家自行承担。

标的位置

标的平面图

标的外观

标的室内

标的7:东关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一楼3号商铺,起拍价:15.41万元。

标的位于大方县东关乡罗寨社区坝子组,为东关乡主街上,建筑面积:31.875㎡。该地块已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共用),土地使用权面积:580.36㎡。产权来源:国有土地划拨。

标的为框架结构,户型方正,房屋临街面约3.75米,层高约4米。

标的现为出租状态,租期至2024年12月31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承租人按照原租金等租赁条件继续履行租约至租期到期为止,租约到期后买受人与承租人协商是否继续租赁,若原租约有优先承租权的,承租人继续享有优先承租权。

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现为整栋楼一个证,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为老证,标的翻修后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拍卖成交后需买受人自行与其他业主协调交纳土地出让金,办理产权分割手续。标的过户时所有税费由买家自行承担。

标的位置

标的平面图

标的外观

标的室内

标的8:东关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一楼4号商铺,起拍价:108.13万元。

标的位于大方县东关乡罗寨社区坝子组,为东关乡主街上,建筑面积:223.70㎡。该地块已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共用),土地使用权面积:580.36㎡。产权来源:国有土地划拨。

标的为框架结构,房屋临街面约15米,层高约4米,共四个门头,内有上下水,卫生间。

标的现为出租状态,租期至2028年4月13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承租人按照原租金等租赁条件继续履行租约至租期到期为止,租约到期后买受人与承租人协商是否继续租赁,若原租约有优先承租权的,承租人继续享有优先承租权。

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现为整栋楼一个证,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为老证,标的翻修后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拍卖成交后需买受人自行与其他业主协调交纳土地出让金,办理产权分割手续。标的过户时所有税费由买家自行承担。

标的位置

标的平面图

标的外观

标的室内


来   源大方县响水供销合作社

编   辑:亢清华   杜培先

编   审:陈忠友

监   制:刘仁军  
总监制:刘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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