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驾驶员和乘车人必须要佩戴安全头盔,以保证自身安全。近期,丹东交警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大曝光。
2025年1月1日,振安一大队警力在同兴镇对未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骑行者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其戴好安全头盔。
2025年1月1日,振安一大队警力在五龙背对未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骑行者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其戴好安全头盔。
2025年1月1日,振安一大队警力在五龙背路段对未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骑行者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其戴好安全头盔。
2025年1月1日,振安一大队警力在汤池镇附近对未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骑行者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其戴好安全头盔。
2025年1月2日,振安一大队警力在胜利街附近对未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骑行者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其戴好安全头盔。
2025年1月2日,振安一大队警力在汤池镇路附近对未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骑行者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其戴好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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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公安交通安全微发布
编辑:交警支队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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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志强
初审:孙艺男
审核:郭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