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业主规避招标等问题。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等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化整为零拆分工程、先开工后招标、不按批复文件实施招标,以保密工程、抢险工程、附属工程、赶工期等名义未进行招标,“量身定做”、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不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未依法进入平台交易等。
2、投标人串通投标等问题。弄虚作假投标,与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出借资质供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投标,向有关人员行贿谋取中标,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等。
3、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问题。将全部工程整体或肢解后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未按合同派驻关键岗位人员,违规将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等。
4、标准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中设置的不平等条款,如:根据经营主体的区域、资质要求不合理、所有制形式设置差异性得分等。
5、其他招标投标相关问题线索。
线上线索反映渠道: nxychfgj@163.com
线下线索反映渠道:0953-6012228
来源: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