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市农业农村局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吉安市本级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补办法》等三个奖补办法的通知》(吉市农字〔2023〕133号)、《吉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中药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吉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吉安市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2024年7月11-12日,永丰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一起验收2023年吉安市本级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
公示期为7天(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公示期内对验收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吉安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逾期或者匿名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96-2206617
地址:永丰县农业农村局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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