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实践|骑行安全,从"头"开始
政务
2024-11-12 19:30
广东
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中,多为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从而加重事故后果,造成摩托车驾驶人重伤甚至死亡。摩托车结构特殊,驾驶人处于裸露无保护状态,尤其是驾驶人的头部处于突出位置,发生交通事故时,头往往先着地或者撞击车辆以及其他物体,且受到的撞击力量巨大。2024年6月15日,甘肃华亭。凌晨00:21分许,马某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因把不稳方向刮撞路沿,车辆随即失控撞向路旁树木。马某的头部撞上大树,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致严重损伤,倒地后当场死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佩戴头盔时一定要系上卡扣,如果不系扣,或者系得太松,一旦受到碰撞,头盔便会轻易地弹飞出去,从而无法起到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骑车戴头盔,安全才会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