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細則:
1. 憑ICBC信用卡或ICBC Pay於中國內地及香港超市購物可享高達15%現金回贈(「本優惠」)之推廣期由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或總優惠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額滿即止,以較早者為準(以交易日期計算)。
2. 本優惠只適用於由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本行」)發行之ICBC信用卡(「合資格信用卡」)或ICBC Pay。
3. 本優惠適用於中國內地及香港超市(由本行全權酌情決定)。
4. 推廣期內,用合資格信用卡或ICBC Pay在中國內地及香港超市單一簽賬淨額滿HK$200或以上,可享高達15%現金回贈。每位客戶每個月最多可享HK$200現金回贈,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享4次合共HK$800現金回贈。現金回贈以每個自然月計算。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之消費將當作整個自然月計算。
5. 本優惠之現金回贈將於整個推廣期結束後3個月內回贈於符合合資格消費之合資格信用卡的主卡港幣賬戶內,並於有關月結單顯示。
6. 除特別註明外,本優惠不可與其他本行的推廣優惠同時使用。
7. 有關簽賬以每位客戶計算,主卡及附屬卡的合資格消費簽賬將會合併計算。
8. 合資格信用卡持卡人賬戶於獲享現金回贈時必須仍然有效及沒有任何拖欠記錄,方可獲享有關現金回贈。
9. 合資格消費簽賬以交易日計算,而交易須於不遲於優惠期後7天內誌賬方為有效。惟不包括現金透支、結餘轉戶、信用卡現金兌現金額/稅務及私人貸款金額/商戶分期金額及其還款額、電子錢包增值/轉賬交易(包括但不限於Alipay、PayMe、Tap & Go及WeChat Pay)、捐款、購買賭場籌碼、博彩交易、未經許可的簽賬、所有繳費類別(包括但不限於繳付信用卡費用、分期還款計劃、各項財務收費、逾期手續費、所有賬戶服務費、以個人網上銀行或自動櫃員機繳付保險費用或公共事務費用、繳交稅項、強積金供款等;或本行不時決定的交易類別。);亦不適用於中國內地燃油、交通運輸費用、購買物業、汽車、批發、支付醫院費用及繳交學費等交易(交易類別將根據卡組織不時界定之商戶分類或由本行全權酌情決定)。未誌賬/取消/退款/未經許可的交易均不適用於本優惠。如對合資格消費簽賬之定義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10. 所有產品圖片及產品資料只供參考。
11. 本行並非產品或服務之供應商,故此將不會就有關產品或服務質素承擔任何責任。
12. 付款時如商戶未能接受合資格信用卡的交易或ICBC Pay,有關優惠將會停止。交易將以惠顧時之優惠詳情為準,詳情請提前向有關商戶查詢。
13. 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人士不能因遇到任何通訊系統故障、中斷、截取、暫停、延遲、停電、損失、無法使用、毀壞、不正確的數據傳輸或因銷售點終端機包括機內相關軟件、銷售點交易設備、銀行卡、電子交易系統、銀行系統、電話線及網路等技術問題而引致交易付款有暫時影響、延遲或未能成功完成而向本行提出任何申索。
14. 與本優惠相關的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15. 除本行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根據香港《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6. 本行保留權利隨時取消及/或暫停本優惠,及/或更改此條款及細則而毋須事先通知,並對有關取消或暫停或更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17. 持卡人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詐行為,本行保留追究之權利及取消持卡人享用本優惠之資格。
18. 並非本條款及細則任何一方的任何人士或實體,將不會擁有於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任何部份的權利。
19.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歧義,概以中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