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小企业“揭榜”
工作的通知
琼工信企业〔2024〕279号
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相关司局推荐、专家论证筛选等程序,形成151项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榜单,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进入http://zjtx.miit.gov.cn/点击“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向社会发布(附件1)。
(一)针对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发榜揭榜专区,填写相应信息,下载打印《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附件2)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附件3),并上传研发能力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印章后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提交后,工信部将汇总推送至“发榜”大企业,“发榜”大企业就每项需求选择1-3家“揭榜”中小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调动中小企业积极性参与“揭榜”。指导“揭榜”企业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审核和后续跟踪服务,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对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融通对接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金支持。对入选“揭榜”名单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作用,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支持。
(三)创新工作方式。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金融等服务机构参与,为大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攻关提供优质服务。要以开展“揭榜”“发榜”工作为契机,与“百场万企”融通对接等活动相互协同,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丰富对接形式,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融通发展生态。
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中小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揭榜”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至《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后,连同《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纸质版于2024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电话:0898-6536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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