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西赣州市上犹县出台..............
《上犹县关于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及..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措施的实施方案
(试行)》文件,
........现将有关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保障政策
◆第一,产假优待。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干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在现有假期188天的基础上增加至218天,并同时享受所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期间的工资、绩效和福利待遇。民营企业可参照执行。
二、申报条件
◆(二)三孩应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规定。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计入子女数,应从再婚后生育的子女计算;
2.复婚夫妻按两人复婚前后共同生育的子女数可合并计算;
3.夫妻依法收养的子女,不计入夫妻生育的子女数;
4.已生育子女有死亡的,按再生育后的存活的孩次计算。
三、申报程序和资料
◆申报地点和时限。生育二孩、三孩后应在12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申请,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权利。
1.乡级初审。由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对资料不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对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及时告知申报人并做好解释工作。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应及时对初审合格的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县级审批。经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相关资料报至县卫健委审批,审批通过的将及时公布审批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审批标准的将对应作出审批结论,由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告知申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