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小金库”的具体表现、危害及整治措施

企业   2024-11-14 20:15   云南  


案例
2014年至2021年期间,曾任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小圩壮族乡党委委员、宣统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的杨宗贵以虚列“公租房小区配套设施建设”“村级道路改造”“生猪防疫”等项目以及虚列临时救助、粮食生产补助等名义套取资金达400余万元纳入乡政府“小金库”管理。渐渐地,杨宗贵把单位“小金库”当成了自己的“钱袋子”,自家买的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都开发票到单位报了账。据统计,几年来,他采取隐瞒收入、虚列开支等方式共从“小金库”截取资金50余万元,用于自己购买房屋或日常开支。
2023年6月,四川省都江堰市金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富洪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马富洪其中一项问题,就是将公司收取的保证金、担保费采取不入账或暂缓入账的方式对外放贷,赚取利息,以私设“小金库”的方式,为包括她自己在内的金信公司工作人员发放所谓季度、年终绩效。为了扩大“小金库”存量,马某某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招商引资奖励结余现金54万余元,同金信公司账外资金一起对外放贷并赚取利息。
从查处和通报的案例看,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仍存在暗中设立“小金库”的现象,甚至出现隐形变异的“小金库”。“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也就是说,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小金库”不但包括相关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也包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中央纪委等四部委发布的《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小金库”的类型作出了详细规定,主要包含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等,表现形式可谓五花八门。当前,也有一些“小金库”为了躲避惩治,披上新“马甲”,采用虚列开支、假手第三方套取公款、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套取资金等设立账外账用于违规支出,实质就是“小金库”
“小金库”极易引发大问题。私设“小金库”的本质就是为了逃避监管,为不正之风和腐败敞开方便之门。“小金库”缺乏监管,将公有资产变为个人“私房钱”,致使国家和集体资产流入个人腰包,造成国有资产的直接流失,破坏了正常经济秩序。“小金库”普遍存在公款私存、随意进出、收支无账,为少数人挪用、私分、侵占甚至贪污提供了机会,成为一些单位隐瞒非正常开支的渠道。“小金库”资金以各种名义为小团体违规发放补贴、津贴和奖金等,引发社会不公,败坏社会风气,私设“小金库”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疏远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员形象。
公款姓公。不管设立“小金库”的动机如何,其本质都是违纪违法行为。中央纪委印发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设立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的处理依据作了明确规定,即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内设机构有设立“小金库”行为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共产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追究责任。2023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第三十条中新增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的内容,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对私设“小金库”等违反党纪行为的具体表现和处理措施。除此之外,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中就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纠正财政违法行为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规定,私设“小金库”问题涉嫌违反其中的禁止性规定。
“小金库”具有长期性、复杂性、隐蔽性等特点,私设“小金库”现象屡禁不止,既有主观因素,也有体制机制等客观方面原因。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对私设“小金库”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面对高压态势依然不收敛不收手。少数单位负责人从局部利益出发,巧立名目,不断翻新形式设立各种名目的“小金库”。另外,财务制度不完善、资产管理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在资金分配中重分配轻监管等,也是“小金库”问题出现的重要原因。加之“小金库”多为单位小集体共同使用,导致问题长期不被发现,这也是“小金库”禁而不绝,甚至能长期存在的原因之一。
私设“小金库”危害巨大,必须坚决予以整治。针对“小金库”问题形成的根源和特点,须在“防”和“治”两个层面发力。一要深挖严查,让“小金库”无处藏身。加大查处力度,排查私设“小金库”问题线索,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域。走好党的群众路线,发动群众参与到“小金库”的监督工作中,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并保护好举报群众。二要把握节点,适时开展专项整治。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集中的领域,选取恰当时间节点,不定期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中注重有效联动,坚持风腐同查,聚焦“钱从哪来”“钱去哪里”两个关键问题,深究背后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三要立足长远,强化制度防控力度。不断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确保斩断“小金库”产生的源头。探索责任追究制度,重点建立健全单位一把手对“小金库”问题负直接责任的机制,真正做到责任到人。四要固本培元,加强警示教育实效。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大力开展预防私设“小金库”警示教育。深化党纪国法和财经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私设“小金库”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和惩处的纪法刚性,进而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刻剖析“小金库”典型案例,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坚决铲除“小金库”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来源:学习时报

云建水电
云南建投第一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创建于1954年,注册资本11.48亿元,总资产86.11亿元,年产值能力达100亿元以上,是目前西部地区唯一一家拥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省属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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