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黄国珍同志辞去长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30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4年10月30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 命:
李红亮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李 英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4年10月30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 去:
李建伟的长治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临汾市——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董新宇为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4年10月30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董新宇为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2024年10月30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段彩提出辞去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段彩辞去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2024年10月30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到法定退休年龄,郑步电提出辞去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郑步电辞去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吕梁市——
决定:
接受李春艳辞去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并报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备案。
决定任命:
惠慧为吕梁市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毅的吕梁市司法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