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法院:消费环境多元共治的积极“探路者”

政务   2024-11-11 17:02   福建  


近年来,同安法院坚持在消费纠纷领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于2023年8月起探索消费环境协同治理工作,并于2024年1月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等多部门率先建立“消费环境协同治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推动消费环境全资源整合、消费领域全覆盖调解、消费纠纷全链条减量增效。今年“五一”期间,辖区消费、涉旅投诉分别同比减少48%、61%,“十一”期间涉旅投诉与“五一”期间相比降低43%。




同安区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扩大“朋友圈”

提升优势资源整合效能

针对现行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中消保委、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各负其责、各管一段,致行政调解不权威、诉调衔接不顺畅、诉讼救济周期长等问题,同安法院坚持问题导向,打破单个领域单兵突进、零敲碎打的格局,形成有效合力。

搭平台,推动制度化运转

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消保委、市律协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签订《消费环境协同治理合作框架协议》,构建“大消保”格局厘清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消费纠纷处置流程。借助党委政治优势、政府行政优势、司法专业优势和社会力量优势,建立合署办公、职业索赔共治、在线远程调解、专家库伴随质询、专项领域集中整治、人才定向培养等6项常态工作机制,为消费纠纷一站式化解提供平台支撑

同安区消费环境协同治理中心揭牌成立

建智库,加强专业化供给

成立专家库,借助检测鉴定机构、行业技术专家、律师顾问团、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等多元化专业技术力量,吸纳各领域专家35名,增强消费纠纷处置专业性和权威性,自2023年8月中心试运行以来专家库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累计接受疑难消费投诉纠纷咨询60次,出具专业意见90条次。

中心为专家颁发聘书

聚合力,实现集成式解纷

将线上诉讼服务平台、线下人民法庭“搬进”中心形成“以调解结案为主要方式、以审判服务前移为特征、以专家库资源为支持、以司法确认为保障”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其中,司法靠前介入为争议双方列明“司法成本清单”、预判诉讼风险并引导司法确认,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行政背书,消保委跟进支付节点,确保权益全链条兑现。“线上+线下”的解纷模式同时精准破解离厦外地游客调解难的困境,极大降低维权成本。联动化解涉开发商虚假宣传、高速公路ETC纠纷等4个系列涉众型消费纠纷,出具司法确认书195份,成功为279名消费者挽损,涉经济损失57.13万元。


张贴“告示榜”

凸显裁判引领示范效应

消费纠纷群体性特征显著,如近年来频发的健身、教培、美容美发等领域预付式消费纠纷中,消费者面临“找人难、退费难、举证难”的维权困境。为进一步加强群体性消费纠纷的治理,同安法院积极关注纠纷调处的社会效果,通过示范性裁判的引领作用推动社会诚信风尚培育。

培育典型案例

聚焦消费领域纠纷特点统一裁判规则、裁判尺度,形成文旅休闲服务消费、会员服务消费、物业服务纠纷等辖区多发类型化纠纷防范化解路径,并针对普遍性、群体性、新生型消费纠纷,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发挥首案示范效应,同时组织商家签署《承诺书》,引导商家诚信经营。累计通过官方媒体渠道发布消费维权宣传报道41篇次,开展巡回审判3场,组织商家签署《承诺书》百余份,两个案例获评2024年度福建省法院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开展消费纠纷巡回审判

治理职业索赔

针对辖区职业索赔投诉举报占比达50%的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共享职业索赔人名录,在职业索赔的法律依据、认定标准、处置意见等方面取得共识,形成遏制职业索赔人滥用权利、恶意举报行为的有效机制,中心对职业索赔依法不予受理56次,100%获得复议机关支持。同时,法院从证据审查、法律规定、裁判案例、当事人涉诉情况查询等角度,妥处涉6人次20余件“职业打假”案件,审慎支持惩罚性赔偿,打击职业打假人不法目的,规范消费维权风气。

强化失信披露

针对果蔬贸易批发领域市场交易主体集中反映的证据缺失、纠纷反复、程序繁琐三方面障碍,在闽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建立被执行人信息披露平台,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增强被执行经营主体主动履行意愿,并帮助交易主体筛选交易对象,源头减少纠纷发生,累计披露被执行人自然人4名、公司5家。成员单位市监局累计在官媒公布同安餐饮“红黑榜”10期,通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食品消费领域市场健康发展,积极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在闽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建立被执行人信息披露平台


开具“诊疗单”

深化源头预防减量效果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同安法院着眼于“办理一件、治理一片”,坚持打好司法建议、风险指引、数据研判组合拳,将消费纠纷消解在萌芽,持续践行“枫桥经验”优良传统。

用好司法建议“良方”

新业态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监管方式滞后、规章制度供给不足等问题,同安法院及时捕捉消费纠纷审理过程中暴露出的行业发展漏洞,用好司法建议“金钥匙”推动乱象治理、规范经营,针对某电商平台退货退款政策不完善、新能源网约车租赁运营保险保障“缩水”等新业态消费领域问题发出司法建议、风险提示5份,引导企业找准商家和消费者利益平衡点,促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

用好风险指引“良策”

加强与诚信促进会对接联动,参与打造“诚信示范圈”,推动旅游餐饮商家诚信经营,通过联合普法、联动调处、消费提示、商户培训等方式,配合行政机关开展规范指引。积极收集企业的司法需求,针对消费者投诉多发点、企业经营风险多发点、司法实务争议多发点等类型化问题,总结梳理涉企业治理、劳动用工等领域39个法律风险点,公开发布《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在闽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推广《简易合同确认单》,开设企业家“微讲堂”12场,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推广果蔬贸易《简易合同确认单》“口袋合同”

用好数据研判“良计”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消保委成员单位定期通报分析消费领域的态势情况,通过消费纠纷数据定期形成消费环境评估报告,并借助大数据做好消费引导,府院联动拉动消费供给提质增做好重大矛盾纠纷协调会商,针对中心受理的纠纷,同步对商户违法行为进行风险审查,借助专家库优质资源,为行政机关在督促并指导商户在制度建设、过程控制、环境设施等方面的经营整改提供处置意见,累计督促指导224家商户开展经营整改。

开展主题为“如何推动构建‘大消保’格局,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代表“半月”谈活动



来源:闽法快讯、同安法院
编辑:厦门市委政法委宣传教育处
        福建法治报融媒体中心
        联合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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