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抽签选房工作流程
选房对象进场前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选房通知书》原件(代为参加选房的,须同时携带书面选房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工作人员负责复核入场人员名单,签名登记后按照登记户型引导到对应抽签区等待。
按照“先入口签到先抽签”原则,分别组织安居对象在对应安居房面积抽签箱内抽取选房顺序号,将顺序号张贴到抽签人左胸前,工作人员引导按照顺序号进入选房等候区等候选房。
指引抽签人按序号进入选房区进行选房,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5分钟。
选房结果登记
将抽签结果填写到《房源确认书》,选房人确认无误后,在《房源确认书》(一式叁份)、《扣划款业务委托书》(一式叁份)签名确认并盖指模。工作人员负责在签约台前方拍照记录,将“臂贴号码”装入透明袋,并检查、整理好;指引选房对象离场。
选房结束后,整理归档选房所有表格、数据及全部影像资料等档案,分别上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归档保存。
平远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平远县人民政府
编辑:连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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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陈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