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涌石基村又征地!约合648亩地,将用于.....

民生   2024-07-31 20:41   广东  
昨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发出征地公告,要在东涌石基村征收43.2253公顷(合648.3795亩)土地用于广州农业农村科学院迁建。


征收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需将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石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43.2253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按规定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南沙区东涌镇石基村(详见现场公告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农业科研。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43.2253公顷(合648.3795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开展征收土地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补偿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拟定。正式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将另行公告。其中,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补偿,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1.以货币方式支付安置补助费;2.为被征地农民支付社会保障金、购买社会保险;3.留用地安置。正式征收土地的安置方式将另行公告。
(三)根据实际测量、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按规定进行公告,并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意见。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收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七、公告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3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南沙区将建设

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




根据《规划》,广州将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建设6个重大平台,打造成为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核心引擎。这六个重大平台分别是农业科技平台、产业融合发展平台、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平台、数据信息平台、乡村建设平台和改革试验平台。


其中,农业科技平台分别为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和增城区数字农业示范园。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计划在南沙区东涌镇选址建设,将打造为集种业科学研究、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与研究、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展示与示范推广、农业科普教育与休闲观光、数字农业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都市农业科技示范园。



构建形成农业农村现代化

发展空间新格局


“十四五”时期,围绕建设全省乃至全国都市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和乡村振兴引领地的目标定位,广州坚持科技创新驱动,以服务大都市、辐射大湾区为宗旨,依托辖区内的山、水、城、田、海等自然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大力促进农业生产要素在空间上的配置优化,实现各区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努力构建形成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空间新格局。



具体看来,在“十四五”时期,广州努力构建形成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空间新格局,分别规划打造天河“农科硅谷”、白云“菜篮子”枢纽区、从化新乡村建设示范区、增城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黄埔共同富裕先行区、花都临空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番禺渔业经济引领区、南沙特色种业创新区和荔湾、越秀、海珠都市农业体验展示区。



来源:南沙区政府网、广州市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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