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根据《贵阳贵安人才“强省会”行动若干政策措施》(筑党发〔2021〕9号)和《贵阳贵安支持创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暂行实施细则(修订)》(筑发改高技〔2024〕28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创新能力水平,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1年及以后新获认定的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等,省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省级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等,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共服务综合体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为2021年及以后贵阳市组织申报且被认定为“申报对象”中所列创新平台的获批单位。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申报单位按申报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提交属地发展改革部门。
(二)初审。各区(市、县)、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
(三)复审。贵阳市发展改革委对辖区内推荐上报的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文件进行复审,提出拟奖补公示名单。
(四)公示。在贵阳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对拟奖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贵阳市发展改革委书面提出。贵阳市发展改革委对异议进行受理并审查,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经审查异议成立的,撤销被异议企业补贴资格。
(五)审议。奖补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贵阳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会议审议,确定奖补名单。
(六)资金兑现。贵阳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程序联合下达资金文件。
四、相关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详见附件1)和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于2024年11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属地发展改革部门。
2.各区(市、县、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实施细则》和本通知有关要求,认真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24年11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
附件:
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
来源: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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