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查明药品追溯码重复采集且发生医保基金结算的原因,保障参保人用药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请各相关医保部门及定点医药机构及时配合开展以下工作:
1.请各相关医保部门对统筹区内涉及重复追溯码情况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核查。省级医保部门要于2024年11月20日前向国家医保局上报核查结果。
2.请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逐一填写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反馈表,于2024年11月20日前将反馈表发送至邮箱sunjn@nhsa.gov.cn,电子表格请参照“复方阿胶浆+本机构简称”的格式命名。涉及串换、销售回流药或盗刷他人医保卡的,请主动向当地医保部门说明情况,退回医保资金并接受处罚。发现涉嫌假药的,请及时报国家医保局并抄送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感谢各相关单位对医保工作的支持配合。国家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举报邮箱:jubao@dongeejiao.com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2日
来源:央广网
新媒体编辑:康思雨
审核:高峰 李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