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7日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河北、河南和山东部分地区出现了大范围中重度污染天气。预计未来一周,受偏北气流影响,安徽省将出现一轮中度—重度污染过程,达到《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省级橙色预警启动条件。经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并报省政府负责同志审批同意,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橙色预警,已于10月31日20时启动省级Ⅱ级响应。预警范围为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和六安7个地级市。
二
强制性减排措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阜政办秘〔2020〕82号)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1.工业污染管控措施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应达到全市占比20%以上。落实生态环境部最新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和修订文件涉及的重点行业II级响应(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对未列入《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和修订文件相关行业且自行制定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业,执行较III级响应更为严格的减排措施。
2.扬尘污染管控措施
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加强矿山、混凝土搅拌站、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等面源应急管控,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停止城区建筑、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停止堆场、码头涉粉细料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3.机动车污染管控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城区禁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机动车。矿山(含煤矿)、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车辆)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停止渣土运输作业。
4.面源污染管控措施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和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大盘香。
三
建议性减排措施
1. 倡导公众尽量减少能源能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2.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户外活动应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阜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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