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业名称 | 职业编号 | 工种/职业方向 | 级别 |
1 | 药物制剂工 | 6-12-03-00 | 3 | |
2 | 保育师 | 4-10-01-03 | 3 | |
3 | 养老护理员 | 4-10-01-05 | 5、4、3 |
注:5、4、3级分别对应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
二、认定方式
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和高级工/三级认定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方式,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三、开展批次及报名渠道
2024年拟开展以下5个批次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化评价工作,详见下表:
批次 | 职业名称 | 认定等级 | 网上预报名时间 | 现场审核材料时间 | 评价认定时间 | 收费标准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现场审核材料地址 |
1 | 药物制剂工 | 3 | 10月1日—10月20日 | 10月21日—10月22 日 | 11月第2周 | 420元 | 李丽,15666023355 | 博山区域城镇岜山村岜山集团办公楼107室 |
2 | 保育师 | 3 | 10月1日—10月20日 | 10月21日—10月22 日 | 11月第2周 | 320元 | 朱杰,15666022411 | 博山区域城镇岜山村岜山集团办公楼107室 |
3 | 养老护理员 | 3 | 10月1日—10月20日 | 10月21日—10月22 日 | 11月第2周 | 320元 | 孙聪,13280636175 蒋海鹏15553336353 | 博山区域城镇岜山村博山老年人养护院二楼人力资源处 |
4 | 养老护理员 | 4 | 11月1日—11月20 日 | 11月21日—11月22日 | 12月第2周 | 260元 | 孙聪,13280636175 蒋海鹏15553336353 | 博山区域城镇岜山村博山老年人养护院二楼人力资源处 |
5 | 养老护理员 | 5 | 11月1 日—11月20日 | 11月21日—11月22日 | 12月第2周 | 240元 | 孙聪,13280636175 蒋海鹏15553336353 | 博山区域城镇岜山村博山老年人养护院二楼人力资源处 |
四、报名要求
1.根据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的申报条件(附件1),考生可扫描本公告最下方二维码进行网上预报名,再根据现场审核材料时间确认报名资格。符合条件并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通过;
2.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当场退回材料;
3.申报人员或集体提供的材料要与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证明材料如有虚假,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则取消所有项目考试成绩;已获得证书的,将收回证书,并注销网上查询系统中的相关数据。
4.现场审核材料所需资料
(1)《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1份(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中);
(3)近期免冠二寸白底照片1张,同版电子照片(文件名为:身份证号姓名.JPG,大小不超过20KB);
(4)以“工作年限”条件参评,提供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工作年限证明1份(附件3),并附相关工作年限内社保缴纳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或文件,如社保为个人缴纳或无社保的,提供雇主支付劳务费的转账记录等证明材料(交易记录需跨度相关年数);
(5)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条件参评,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原件验证后退回)、复印件1份及国家或山东省网站证书信息查询截图1份;
(6)以“学历”条件参评,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并附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完整截图(需带清晰可扫码的二维码,查询有效期至少到本期考试以后)。学信网无法查询到学历的(2002年之前获得学历证书、中专、军校等),以申报表中个人承诺为准;
(7)“应届毕业生”条件参评,提供学籍证明或学生证等证明其毕业学年的材料;
(8)以“专技人员贯通”条件参评,提供已取得的相关对应专业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任职证明;
(9)单位报名的,提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
五、费用说明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时一并收取费用(只收现金),各职业(工种)收费标准中包含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费;能源、场地、设备费用;机考、监考、阅卷、考务费等。收费后,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我公司可后期将结合经济发展、认定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不定期调整,并在网站公布。
六、注意事项
(1)为减少能耗、提升认定质量,同一职业、等级认定申请人数不足30人的,将进行资源统筹、调整认定时间。如遇认定考量较大等特殊情况,报名、审核、考试时间安排将做适当延长。
(2)现场审核资料通过后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缴费。如因个人原因已缴费而未参加考试者,不退回所缴费用。
(3)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本公司官网向社会公布。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认定结果按要求上报上级部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省市相关程序执行复议。
(4)因非考生原因未参加考生的已交费考生,由报名人员向考生说明情况,并于本批次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费;
(5)如遇上级有关部门政策调整,以上级有关部门最新政策为准,将作相应调整并另行通知。
七、网上预报名二维码:
来源:岜山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