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隆德县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严格整治公共租赁住房违法违规转租转借等行为,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隆德县2024年开展违规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转租转借清理整治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
二、整治要求
凡存在违规转租转借、长期欠租行为的承租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2月15日,主动到隆德县兴安花园公租房收费大厅办理缴费或退房手续。如没有缴费和不主动退出,一经查实,当场下达腾退通知,责令腾退房屋,并扣除保证金。属于干部职工的,通报所在单位并移交相关部门。对违规占用而拒不腾退公租房的承租人,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终止租赁合同,依法处置,追回转租违法所得资金,同时将违法违规的承租户纳入公租房信用管理系统,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并在相关媒体网站公布。
三、举报电话:
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
0954-6011343或0954-6011183
举报邮箱:LDxzjj2019@163.com
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新闻热线:18909543000
投稿邮箱:ldxrm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