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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为做好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今年9月,至少要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着力改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严格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通知要求:
- 学校食堂要合理布局各环节流程,设置食品贮存、初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
- 定期开展“三防”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防止有害生物入侵和孳生。
- 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倡导学生餐食减油、减盐、减糖。
- 配备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餐具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完善清洗消毒岗位工作职责,规范各环节操作,保障餐具用具洁净。
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实行大宗食材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和评价退出机制,定期公示有关情况。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索取进货查验证明文件,确保货、票相符,原材料感官性状无异常,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标准化控制和从业人员培训,有效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协商机制和联合监督检查机制,拓宽制度建设维度,形成校园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就校园食品安全提示如下
全区各学校(幼儿园):
一、紧盯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查看相关资质,过期或即将到期的及时更换,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要组织从业人员集中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培训,及时更换相关制度。二、紧盯整体环境卫生,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对各区域进行卫生大扫除,对内外环境尤其是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打扫、对所有工具、容器、设施设备、餐用具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洁消毒。三、紧盯食材进购和食品储存,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和《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风险食品目录》的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按要求进行食材存储,对放假前要求库存清零但未清零的“陈货”食品一律不得使用。四、紧盯食品加工过程操作,严格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加工和备餐等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生、熟分开,荤、素分开,营养均衡搭配,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卫生。五、紧盯设施设备运转及清洗维护,对不能正常运转的设施设备及时维护或更新,及时增设“三防”措施。六、紧盯有害生物孳生情况,根据《晋城市学校食堂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指南》的要求,发现场所内存在有害生物或其活动迹象,应立即自行或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七、紧盯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严格按照《学校食堂餐饮具消毒管理规范》的要求,消毒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食堂所需,对每餐次的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作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