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6所学校食堂被通报!

民生   2024-11-16 22:17   福建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燕


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

未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未按规定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

11月16日

记者从泉州市丰泽区委宣传部获悉

为全面提升丰泽区校园

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效能

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丰泽区公布三起典型案例

涉及辖区6所学校

现均被立案处理


案例一:

两所学校未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8月22日、9月6日,丰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丰泽区某两所学校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食堂未按规定要求进行食品留样,丰泽区市场监管局当即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应当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食品留样是预防食物中毒、追溯食品源头、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卫生监督和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过食品留样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第一时间实施救助和妥善处置。



案例二:

三所学校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


9月25日、26日、30日,丰泽区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丰泽区某三所学校使用的餐具进行监督抽检。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存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合格,丰泽区市场监管局当即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警告处理。




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



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容易造成肠道传染病等疾病传播。因此,餐饮具清洗消毒是保障食品安全、预防疾病传播的重要措施。本案提醒学校,除了要保证食品本身的质量安全,还要注意食品相关产品的卫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全方面构建食品安全防线。



案例三:

某中学未按规定

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


11月7日,丰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泉州市丰泽区某中学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录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学校未按照要求录入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丰泽区市场监管局当即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执法人员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警告处理。




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



食品经营单位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作为食品安全管理中重要的一环,是追溯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依据。在此提醒,学校食堂要强化自身主体责任意识,履行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守护好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




编辑:白白


 ▊ 推荐阅读(戳下方标题)

事发泉州!众人出大力,从海上拖回一辆宝马!

刚刚,台风“天兔”登陆!泉州即将大降温!



热点视频推荐
推开暗

戳👇这里查看精彩视频点赞并关注哦~

海峡都市报闽南新闻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官方订阅号。靠谱的闽南资讯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