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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寿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杜建康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加强平安永寿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根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县公安局核实,见义勇为行为评审会评审同意,中共永寿县委政法委员会拟对杜建康英勇救人的事迹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并提请永寿县人民政府拟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30日开始至2024年11月5日结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向中共永寿县委政法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娟妮
联系电话:37666045
通讯地址:中共永寿县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永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 一、杜建康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杜建康,男,汉族,生于1977年7月,西安市灞桥区人,中建三局西北公司员工。2024年2月12日,永寿县马坊镇寨子村三名儿童在寨子村西沟鱼塘冰面上玩耍时,突然冰面开裂,三名儿童不慎落入水中,情况十分危急。正在附近散步的杜建康同志第一时间发现,他临危不乱,立即安排岸上的孩子拨打“110”和“119”,他自己赶紧在岸边找树枝,慌乱中在一旁帮忙的朋友孩子也不慎落水。水中四个孩子,杜建康丝毫没有犹豫和畏惧,分别将距离较近的三名儿童依次救上岸,最后一名落水儿童距离岸边太远,树枝长度不够,此时水已淹没到孩子脖颈处,孩子脸色发青,千钧一发之际杜建康将所有人的外套绑在一起做成一根长绳,不顾寒冬刺骨的冰面,匍匐前进、成功将孩子拉上岸。这时孩子生命体征明显下降,杜建康快速在岸边生火,为孩子们取暖。最后经急救人员检查,落水儿童均无生命危险,他才放心离开。
杜建康不顾个人安危,涉险下水救人的行为符合《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之规定,拟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并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来源:永寿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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