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在城区内开展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整治时间:
行动公示日期: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0日。
集中整治日期: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5日,开始实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行动。
常态化整治日期:2024年11月26日,实行常态化长期整治。
二、整治重点范围:
由南向北 南至友善路(南七道街)北至公园街(北五道街原明德路),由东向西 东至东城路(东四道街原安行街)西至国道G202公路,覆盖全县县域。
由南向北 正阳大街路段(东至顺通驾校西至农业机械管理局,原厚德路)、公园街(北五道街原明德路)、学府街(北四道街文德路)文化街(第一中门前路段)、邮政街(北三道街原顺德路)、双军街(北二道街原怀德路)、燃料街(第三中学门前路段)、红军街(南三道街原盛德路)、文翰街(南四道街原同德路)、政通大街道路两侧辅路(南五道街原政德路)、尚城街(滨泉尚城一区门前路段原一善路)、公仆大街道路两侧辅路(南六道街原上善路)明新街(滨泉中学门前路段原迁善路)、友善路(南七道街);
由东向西 中兴路路段原健行大街(南至南七路友善路北至北五路公园街)、国道G202公路(县域内路段)、团结路(西二道街原乐行街)、政府路(西三道街原知行街)、水塔路(东二道街原学行街)、抗联路(东三道街原善行街)、东城路(东四道街原安行街)。
三、整治的重点内容:
1、在禁停路段违法停放;机动车未按指定方向停放;未在停车泊位或者超出、跨越泊位停放。
2、非机动车、电动车未在停车泊位内停放。
3、在城市辖区主要路口闯红灯、车辆逆行、乱穿马路、不按规定道路行驶、压实线变道等违章行为,机动车不主动礼让行人,非机动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积极配合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管理,主动参与到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来,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明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开展全天候巡逻,对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明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7日
编辑:赵海龙
审核:李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