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是第13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近年来,守法明礼、安全文明的交通安全理念已深入人心,每一次的文明礼让都是对城市文明的最好诠释。近日,记者从区公安局获悉,11月7日至12月31日,区公安局将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重点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区域的车辆不礼让行人、行人和车辆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乱停乱放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查处和劝导,守护市民安全出行。
安全源于守法,文明始于足下。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交通安全日”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民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活动面向社会征集志愿者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阻,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并一起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
一、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1.不在机动车道追逐和等候公交车辆。
2.遵守秩序,排队候车,有序上下车。
3.在车上时,要坐稳扶好,不能在行驶的车上将胳膊、头等部位伸出窗外。1.乘车要系好安全带,12周岁以下儿童建议坐儿童安全座椅。2.家长一定不要把孩子遗漏在车上,下车锁门前一定要仔细检查。3.尽量不要在行驶的车上吃东西,防止紧急刹车时,食物误入呼吸道造成窒息或咬到舌头。1.家长通过骑行摩托车接送孩子,驾驶人和乘车人要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头盔。3.不要让孩子站立或坐在脚踏板上,不能加装雨棚或挡风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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