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橡胶、氟橡胶(FKM)已经有较多行政处罚案例,让大家认知到应按塑料归类,而近期的一个海关行处罚,又提醒大家,AEM橡胶(乙烯丙烯酯橡胶)也被归为塑料,本期就来聊AEM橡胶的归类。
AEM橡胶,即乙烯丙烯酯橡胶,最早在20世纪70年代被杜邦发明并商业化生产,作为一种高性能的合成橡胶材料,用于替代某些传统的合成橡胶。
AEM橡胶结合了乙烯和丙烯酯的特性,具有优异的耐高温、耐油和耐臭氧性能,因此在汽车工业和工业设备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尤其适用于发动机密封件、软管和垫圈等要求耐高温和耐化学腐蚀的环境。
AEM橡胶的材料属性使其与许多热塑性塑料相似。它是一种共聚物,由乙烯和甲基丙烯酸酯通过共聚反应形成,表现出较高的弹性和抗老化性能,同时在一定温度范围内具备热塑性。这种材料的性质使其在某些归类规则下更接近塑料而非传统橡胶,这也是为什么在一些场合中,AEM橡胶会被归类为塑料制品而不是橡胶制品。
2024年9月20日,沪浦江关对某公司因商品归类错误进行了处罚。在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期间,该公司共申报了11票O形圈(AEM橡胶制),数量高达2775.7万个,申报时使用的商品编号是4016931000,关税税率为8%,增值税税率为13%。
但经海关核查,这些O形圈实际应归类为商品编号3926901000,关税税率为10%。由于归类错误,该公司共漏缴税款人民币83833.56元,最终被处罚款1.37万元。
为何AEM橡胶应按塑料归类?
在商品归类中,橡胶和塑料的区分往往让人感到困惑。很多人会认为,橡胶(包括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应归类于第四十章,但这并不总是适用所有的橡胶类型。
根据第四十章注释的定义,合成橡胶是指那些可以通过硫化反应(例如与硫磺反应)不可逆地转化为非热塑性物质的不饱和合成物质。
AEM橡胶(乙烯丙烯酯橡胶)是一种饱和共聚物,其分子结构中没有未饱和的双键或三键,无法通过硫化反应形成不可逆的交联结构。
因此,AEM橡胶不属于不饱和合成物质的范畴,不符合第四十章合成橡胶的定义。
第三十九章中的注释明确了塑料的定义,涵盖了通过化学聚合形成的热塑性和热固性材料。热塑性塑料指的是那些可以在加热时软化并可塑化,冷却后硬化的材料,这种过程可以多次重复;而热固性塑料则是在初次加热成型后,通过化学反应固化为不可逆的状态,不能再次加热塑化。
因此,AEM橡胶由于其聚合物的组成和性能,表现出热塑性特征,更符合第三十九章中关于塑料的描述,即具有在外力作用下可塑化并保持形状的能力。因此,根据《税则注释》的归类规则,AEM橡胶应归类为第三十九章中的塑料制品。
AEM橡胶应按塑料归类,其背后的原因主要是归类规则的技术细节,尽管市场上叫“橡胶”,但是商品归类有其特定的规则。
对于企业来说,正确归类是关务合规的关键一步。以下是几点建议:
认知归类风险,对于一项事务风险认知尤为重要,不知道风险,很多时候就是埋地雷,会不会归类不重要,可以请会归类的人去做,但是不知道归类风险,随意的归类,那就比较危险,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暴雷,归对99个,往往错的1个可能就是致命的。 了解材料特性:商品归类不仅要看商品的外观和用途,还需要深入了解其材料成分及特性。像AEM橡胶这种材料,虽然看起来像橡胶,但因其化学组成和应用场景与塑料接近,归类时可能会被认为是塑料。 研究《税则注释》:归类时,务必要仔细研究《税则注释》的相关注释,这些注释提供了关于某些材料或制品如何归类的重要指引,有助于理解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归类要求。 寻求专业支持:商品归类涉及复杂的技术问题,企业可以寻求归类专家的支持,以确保归类的准确性,避免税务风险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