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农村改革 增强发展活力

时事   2024-11-10 10:00   云南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方面,对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部署。本人就落实好这些部署,谈以下三点认识。


深化农村改革要把牢城乡融合的大方向。《决定》指出,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必须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的道路,在以城带乡、以工哺农上迈出新步伐。一方面,要构建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市居民同等权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另一方面,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和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内生动力。


深化农村改革要抓实生态文明的立足点。《决定》指出,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深化农村改革必须坚持生态文明这个立足点,走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振兴之路。一方面,要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坚持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另一方面,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推动乡村自然资源保值增值。


深化农村改革要守住土地制度的“生命线”。《决定》提出,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石,深化农村改革必须守住农村土地制度的“生命线”,让农民手中始终拥有一颗“定心丸”。一方面,要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经营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另一方面,要依法保障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经营权,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为农村人口在城乡自由进退留足空间。


文:字德用(作者系云南省政协研究室党支部书记)

来源:《 云南政协报 》 ( 2024年11月09日 第 02 版)

编辑:叶承昊

二审:欧阳文军

终审:张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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