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资讯 | 会议回顾:发挥价格激励作用,增强低碳供给能力、提高系统灵活性

文摘   2024-11-14 17:28   福建  


10月29日,由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和NRDC主办的“电力低碳保供研讨会”第9期在京举办。本次研讨会的主题为“电力发展关键词: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厦门大学团队介绍了研究成果,强调未来的电力系统需依赖于可再生能源与储能技术的有效结合,以增强系统的弹性与可靠性。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专家马莉、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首席专家姚强、中国电科院电力自动化所电力市场室副主任郑亚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朱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能源转型项目高级主管黄辉等参加了会议。 

姚强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首席专家姚强表示, 中国电力保障供应是国家安全的核心。中国总量上并不缺电,电力装机容量已超过美国两倍,今年装机量可能再增3亿千瓦。中国的缺电问题在于结构性、机制性制约,表现为煤电利用率长期停滞、风电光伏在西北地区的弃电现象加剧、东部分布式新能源接入难度加大。电力短缺的本质在于结构性失衡和体制问题,可通过因地制宜的政策与技术手段缓解。此外,尽管电力需求增速达8%,但主要来自第二产业和充电负荷。AI能耗需求虽增长快速,但不会对电力系统构成大的威胁。

朱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朱磊表示,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过程中,我国面临潜在电力短缺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气候变化和能源快速转型。气候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供电能力受到影响,过快的能源转型可能导致可再生能源消纳过剩问题,尤其是在高增速需求背景下,部分机组将面临盈利压力。对了应对电力保供挑战,“煤电+CCUS”与储能技术的灵活配置是目前较好的解决措施,有助于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稳定供给,并有效应对转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马莉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专家马莉强调,当前及未来我国保供面临的主要挑战是缺电力,而不是缺电量,即因极端气候及电源结构等原因时段性缺电。针对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通过大电网跨省区送电实现余缺互济,另一方面电源结构的多元化至关重要,尤其是在极端气候条件下需要充分挖掘煤电的调节能力。同时,需求侧响应机制能够实现负荷“削峰填谷”。长期来看,面对负荷特性变化和用电增长,电源结构多样化、区域互联互通、需求响应和电网智能化,是应对未来不确定性的重要措施。

郑亚先




中国电科院电力自动化所电力市场室副主任郑亚先指出,有效的电力保供策略应当考虑成本因素,明确哪些负荷是必须保障的,并允许用户选择不同安全等级的服务,这也关系到省内用户是否能够参与省间市场。此外,更大的市场范围能够实现更强的资源互济能力和更好的经济运行效益,需要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挖掘存量资源潜力。郑亚先还强调,提升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协同能力,输电通道使用以及输电费用回收的合理设计也是未来市场机制优化的重点。电源结构的多元化可以应对未来增量电力保供需求,但在高比例新能源的情况下,弃电和成本提升的问题需予以重视。最后,安全边界的设定决定了电源结构优化的深度,需要在不确定性和充裕性之间寻求平衡,以确保经济地实现低碳保供目标。

在谈及需求侧在电力低碳保供中的作用时,郑亚先表示,各省电力负荷类型差异显著,包括普通工商业、高耗能企业和电制氢等,不同负荷特性决定了调节能力和成本。未来需求侧资源参与低碳保供需要准确界定其调节能力和调节成本,当前需求侧资源主要参与调峰,未来随着市场建设深入,会衍生出更加精确刻画市场价值的交易品种,如调频、爬坡、备用等,不同调节需求对响应和持续时间、调节速度等都有明确要求。此外,成本因素也至关重要,不同资源组合所提供的调节能力对应的成本各异,例如电制氢负荷可以实现快速调频和爬坡,成本还很低。随着新能源比例的提高,电能服务费用逐步降低,同时调节需求及相关费用也会增加,这也是高比例新能源场景下市场发展的趋势。

朱磊




朱磊指出,工业需求侧调节对保障供电的重要性高于居民用电,这与我国的产业结构密切相关。如果工业能够有效进行需求侧调节,居民用电的调节需求将大幅降低。与此同时,为增强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议引入需求侧负荷聚合的模式,将小规模用电需求集中形成显著的调节能力。然而,当前工业和居民参与调节存在较高的进入门槛,包括专业知识的缺乏,特别是在涉及CCUS等新兴技术领域。为此,商业模式创新至关重要,需要培养大量第三方服务商,作为电网与用户之间的桥梁,帮助用户降低进入市场的门槛。通过与电商签订合同,用户可以控制用电成本,服务商能够有效引导负荷调节,促进需求侧响应。

马莉




马莉强调,挖掘需求侧资源的核心在于价格机制。国家已在推进分时价格机制,多个省份正在建设现货市场,用户参与进来就可以获得激励,尚未完全运行现货的省份也可通过拉大峰谷电价差去挖掘用户侧调节潜力。她指出,制度规范的推进同样重要。不同类型的需求侧资源在参与不同时间尺度的调节和相应的技术标准上各有差异,因此需要从制度规范、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方面有更精细化的设计。此外,马莉提到当前许多工业负荷调节潜力尚未被充分挖掘,例如电解铝生产线的柔性化可实现“削峰填谷”,或者能够跟踪可再生能源发电曲线进行生产调节等。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工业、电力和零售商等多方的共同努力,推动进一步的创新。

姚强




姚强表示,德国电力市场平衡成本的下降与其配电网的公益化和分散式结构密切相关。德国通过政策支持让配电网转变为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资产,并实现了90%的可再生能源在配电网内消纳。该模式的核心在于通过平衡基团和用户侧的自我调节降低了对大电网的需求,减少了平衡成本。德国80%的储能设施安装在居民家中,这是因为居民电价高于工业电价,而且屋顶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很低,促使居民安装储能设备以降低电费。这种分散的需求侧响应模式,减轻了大电网的负担,有效推动了市场平衡成本的下降。

在总结环节,自然资源保护协会能源转型项目高级主管黄辉表示,在“双碳”目标、电力高增长以及能源安全的背景下,电力系统建设的关键是增强满足刚性需求的低碳供给能力和提高系统的灵活调节柔性。目前,主要提供低碳的保供和灵活性的手段包括储能、电网互济、需求侧响应等类型。其中,储能和需求侧资源作为新兴主体正在逐步纳入电力市场,下一步发展的重点需要根据不同功能价值,进一步的精细化和标准化,推动规模化、常态化运行。另外,无论保供还是新能源消纳策略应区分不同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可靠性需求,体现差异化和经济性。价格机制方面,关键是通过合理的价格信号激励,来反映电力实时供需关系、优质优价与低质低价以及绿色价值。低质的市场主体需要分担系统平衡成本。中国分布式能源发展很快,微电网、源网荷储等新型模式也在加快推动之中,需要尽快完善配套的商业模式和市场机制,理清与大电网之间的权责,这方面可以借鉴德国平衡单元经验结合我国国情予以创新。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教授强调,在当前能源转型背景下,价格机制的设计至关重要,通过价格激励,推动能源基础设施合理的超前发展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府应在支付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将相关功能交给那些积极寻求利润的市场参与者。这些参与者具有无限的创造力,能够提出更具创新性的解决方案,政府应更多提供支持和框架,尽可能避免直接干预。

来源 | 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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