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终止连州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结合连州市实际,从2024年11月16日起,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院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能报销,请您根据实际选定或更改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