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子河区检察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着力打造“城心救助·检暖民心”检察品牌,坚持聚焦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不断加大对涉案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为涉案困难群体解忧纾困。2022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对涉案困难群体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件,以检察之力纾民困,以司法温度解民忧,用实际行动践行“检护民生”。
以内外联动拓展救助线索
该院控申部门与案管部门建立救助线索筛查机制,强化内部协作,将案件受理源头作为筛查重点,同时完善与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部门救助线索移送机制,共移送涉案困难群体司法救助线索4件,全部成案。该院与区妇女联合会、区农业农村局分别会签《城子河区关于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城子河区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会签办法移送司法救助线索1件,该院依法及时予以救助并向移送单位进行了反馈。
以强化协作凝聚救助合力
对筛查出的涉案困难群体救助线索,采取主动评估、主动告知、主动调查、主动发放“四主动”工作法,先后走访当事人、入户谈心、走访村委会、社区等10余次,快审快办、筹措资金、上门服务。该院在拟救助妇女苏某某过程中,发现其因刑事案件致重伤二级、九级伤残,需长期用药治疗,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并长期在省外居住,该院在了解到苏某某存在办理司法救助困难情况后,为避免增加拟救助人员负担,该院干警远赴山东省主动上门为其履行了必要的司法救助程序。
以为民情怀延展救助效果
将边缘易致贫户纳入重点救助范围防止因案致贫。针对涉案困难群体,落实以经济救助为核心,法律援助、心理治疗、生活安置、社会帮扶为延伸的“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模式,着力帮助涉案困难群体改善身心状况、生活环境。如,刘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其既是低保户又是残疾人,女儿意外死亡,儿子又患有先天性疾病需长期康复治疗,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城子河区院依据政策为其快速申请办理了司法救助,同时,积极与民政、残联等部门沟通,共同对其开展社会救助,为刘某儿子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同时,该院还以“司法救助+跟踪回访”的模式,对被救助人进行回访,并送去生活物资,延续检察温情。
供稿: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添萍
一审:王添萍
二审:李永臣
三审:李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