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定
实际上关于应急照明灯明显标志的规定早已存在,在海92/第4篇/第1章 1.3.3及海99/04/11第4篇第 2-1 章 3. 8. 3(2)中均有提及。
对应急照明的特殊要求之“各种应急照明灯均应在灯具上有明显的标志,或在结构上与一般照明灯不同”听起来比较复杂,其实常用的做法是在透明灯壳的下方中心处用油漆点个红点(这么做比较省钱)就行了。
2、应急照明的开关
《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2)》第4篇第5章5.1.14
不允许在应急照明和临时应急照明的电源线和分支线上装设就地开关,但驾驶室及救生艇、筏存放处的舷外应急照明除外。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第4篇第2-1章
3.8.3(3)不应在临时应急照明的馈电线上装设开关;
3.8.3(4)除驾驶室、救生艇、筏的存放处舷外的应急照明灯,以及应急照明兼作主照明外,在应急照明电路中不应装设就地开关。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第4篇第2-1章
3.8.3(3)不应在临时应急照明的馈电线上装设开关;
3.8.3(4)除驾驶室、救生艇、筏的存放处舷外的应急照明灯,以及应急照明兼作主照明外,在应急照明电路中不应装设就地开关。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0)》(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第4篇
2-1.3.8.3 对应急照明的特殊要求:
(4) 除驾驶室和救生艇、筏存放处舷外的应急照明灯外,在本节 2-1.3.4.1(1)和 2-1.3.5.1(2)规定处所的应急照明电路内不应装设就地开关。
所以,选“不对”的就对了,不是所有的应急照明都可以设置就地开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