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敏感话题,如果机关事业单位等体制内职工嫖娼了会被单位和党组织直接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吗?
驴哥分析
关于公职人员嫖娼的明确处分规定是什么呢?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纪律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党纪,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要求,二是公职人员的管理法律,比如《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三是法律的细则规定,比如民典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关于公职人员嫖娼的处分纪律,三者都有明确规定和要求。
首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30条规定,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针对公职人员的管理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40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组织赌博,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31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三是社会的管理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其他重大过错(嫖娼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驴哥总结
从上面的法律和条例可知,嫖娼比婚内出轨的处罚更加严重,因为嫖娼者结婚了的话其实也算性质恶劣的一种婚内出轨,如果是公职人员,按照规定至少都是开除党籍和撤销现有职务的结果,如果影响严重点(被扫黄组抓了或者被公开了),基本上是双开的处罚结果,看看陈清泉的结局。